2025年通城县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第21期

索引号 : 011356029/2025-23876 文       号 :

信息分类: 食品监管

发文机构: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名       称: 2025年通城县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第21期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19日

有效性: 有效

2025年通城县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序号

抽样编号

检验报告编号

食品名称

生产日

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

生产者

环节处置情况

1

XBJ25421222491936466

F25050546

生姜

2025-05-25

噻虫嗪

mg/kg

通城县兄联乐生活超市

一、产品控制当事人销售的生姜99公斤,货值1184.04元,已销售99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其他),召回:0公斤(其他),下架0公斤,(其他)。二、未召回原因:该产品生姜已全部销完。三、原因排查:当事人是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食品行为。四、行政立案: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参照《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第八条和《咸宁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指南》第八条之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2

XBJ25421222491936590

F25050564

绿豆芽

2025-05-29

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 计

通城县塘湖家和购物广场店

一、产品控制当事人销售的绿豆芽25公斤,货值80元,已销售25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其他),召回:0公斤(其他),下架0公斤,(其他)。二、未召回原因:该产品绿豆芽已全部销完。三、原因排查:当事人是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行为。四、行政立案:当事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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