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4-02-28 11:06 字号:

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湖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55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通城县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按照“依法监督、公开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检查结果,转变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实现农业农村部门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对列入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随机抽查事项全部开展双随机抽查。

二、抽查工作具体安排

(一)抽查事项和领域

根据我局职能要求,结合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局今年双随机抽查的事项有:种子生产经营、农药经营、化肥经营、兽药经营、饲料生产经营、养殖场、种畜禽、定点屠宰场、农产品质量安全、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植物检疫、转基因生物安全等。“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应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逐步推广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其他农业行政执法监督领域,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按照“双随机”要求,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与涉及不同区域的同类检查事项,相关单位尽可能组织开展联合抽查,有效整合利用现有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减少扰民。

(二)抽查时间

20243月至5月,具体见附件: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表。

(三)抽查范围和比例

抽查范围为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中的所有监管对象,各抽查对象分别从相对应的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抽查比例不低于5%,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四)名单抽取及派发

1.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抽查对象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2.确认检查后,通过双随机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3.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随机匹配,自动生成一户企业一份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简称“一企一表”),并自动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实施检查。

(五)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

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表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档案,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

(六)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

各股室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及时做好抽查结果记录,并在行政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传检查结果,由一名执法人员录入、一名执法人员复核,做到录入准确真实。并对抽查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确保随机抽查的公平、公正、公开和规范。

要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认真分析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坚持查漏补缺,强化整改落实,以抽查工作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在开展“双随机”监管工作中,执法检查人员要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做到公正公开、文明执法。

遵守纪律,严格抽查。按照工作要求,检查人员要认真把握抽查事项和具体内容,与联合检查单位做好对接,统筹做好抽查工作。确保实现随机抽查事项100%全覆盖、任务按期完成率100%的目标任务。

氛围营造,力求实效。要利用各类平台加强舆论宣传,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公平公正监管的良好氛围。

(四)各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对照农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抽查工作。对工作人员在抽查中出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通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226

附件:

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联合抽查领域

联合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发起部门

配合部门

抽查

时间

1

农业生产资料监管

农药监督检查

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农药登记试验单位

农业农村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3

2

肥料监督检查

肥料生产经营者

3

通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监督检查

农业机械生产经营企业

4

种子监督检查

种子生产经营者

5

兽药监督检查

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兽药使用单位

6

饲料、饲料添加剂监督检查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

7

种畜禽质量、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检查

种畜禽质量监督检查

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的单位

农业农村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5

8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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