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日期:2022-10-25 09:04 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9〕1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确保监管全覆盖。

为加强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行政监管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2022年农业“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及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按照“依法依规、随机选择、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原则,深入推进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创造良好的农业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一单两库”。

1.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库。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梳理维护随机抽查事项和检查实施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要素,同时结合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及相关政策要求实行动态管理。

2.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于持有效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按照要求纳入浙江省行政执法系统执法人员库;并根据执法证年审情况及人员岗位调整情况,做好动态管理,确保执法检查人员符合相关要求。

3.健全完善检查对象库。根据监管实际需要,常态化及时做好检查对象库的检查对象完善调整工作,确保不遗漏。

(二)强化组织实施。

1.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根据省市要求,认真落实112月底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的目标,全面制订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全面开展联合抽查。参照上年度部门联合任务,落实联合随机抽查计划,对同类抽查对象,切实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联合抽查任务占比达到25%以上。

3.强化差异化监管。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避免重复、多头检查,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执法扰民,确保监督检查有力、有度、有为。对信用高、风险低的一般监管对象,原则上一年内对同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抽查不超过2次;对信用评分低、风险高以及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和频次;信用规则应用率不低于95%,力争100%。

(三)严格规范执法处置。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流程,实施监管,推进随机抽查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在双随机抽查检查中,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并在规定检查时限要求内开展检查,杜绝出现任务超期执行问题。全面应用“掌上执法”开展双随机抽查,双随机掌上执法实施率达到100%。同时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自抽查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抽查及查处情况通过“双随机”抽查管理系统进行公示(除涉密外),按时公示率达到100%。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及时跟进整改情况,原则上一个月内完成,确保后续处置率达到100%。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为组长,执法大队队长为副组长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指导推进本单位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按照省市县有关考核要求,定期研究分析双随机抽查阶段性工作成效,并进行督查考核,确保随机抽查事项100%全覆盖、联合抽查任务占比25%以上、任务按期完成率100%等目标任务。

(三)加强氛围营造。要强化工作研判和信息报送,总结经验做法,分析问题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加强舆论宣传,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监管的良好氛围。

通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元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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