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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计划

日期:2025-01-09 09:48 字号:

2025年度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结合通城县农业行政执法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监管对象和范围

种子种苗、农药、肥料、植物检疫、植物新品种保护、耕地质量保护、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村可再生能源物防疫检疫、兽医兽药渔药、种畜禽、畜禽屠宰、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乳质量安全、动物新品种保护、动物卫生监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农机安全监理农村宅基地监管基本农田保护;水政监察等领域的生产经营主体和个人。

二、监管内容

(一)农业投入品日常监管。对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开展日常监管,完成监督抽检任务,严厉打击侵权假冒、售假贩假等农资违法犯罪行为。种子执法重点查处制售假劣、未审先推、备案不全等违法行为;农药执法重点查处无证经营、劣性产品、隐性添加、标签包装不合格、台账不建立等违法行为;肥料执法重点查处假冒和伪造登记证、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完成时限:全年)

(二)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以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主体为重点对象,以蔬菜、水果、生猪、牛羊、淡水鱼等为重点产品,围绕种植养殖环节违禁使用、兽药残留、非法添加等突出问题,严查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不执行农产品生产记录、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完成时限:全年)

(三)涉渔船舶日常监管。加强渔民自用船监管,切实保障渔民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和违禁渔具,加大对禁渔区域的巡查力度。(完成时限:全年)

(四)动物防疫日常监管。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做好动物防疫工作,加大对动物饲养、屠宰、运输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查处应当检疫而未检疫、无检疫证明和无检疫标志等违法行为。(完成时限:全年)

(五)动物诊疗机构日常监管。以辖区内的动物医院(诊所)和宠物经营店为主,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未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超许可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注册执业兽医不符合要求等违法行为,规范动物诊疗活动和兽医从业行为,提升动物诊疗机构和执业兽医从业服务水平。(完成时限:全年)

(六)农业机械日常监管。以农机作业服务组织、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机维修网点为主要切入点,加大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无证驾驶或驾驶与本人驾驶证件不相符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者操作未按照规定登记、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等违规行为。(完成时限:全年)

(七)生猪定点屠宰日常监管。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执法,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收购、屠宰、销售、使用病害猪、病死猪、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生猪产品的违法行为。(完成时限:全年

(八)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日常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捕捞者、养殖者的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经营行为的监管,严格规范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完成时限:6-10月)

)农村村民宅基地建住宅日常监管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更是农民的重要生活保障。会同各乡政府、自规所、住建所等部门开展农村宅基地及符合条件的在建房质量巡查监管。受理群众举报关于农村村民未经审批违规建房或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信息,及时制止并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完成时限:全年)

(十)加强水政日常监管。加强对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水利设施的运行、非法采砂等监管工作,协调和仲裁水事纠纷。(完成时限:全年)

三、监管重点

(一)开展“绿剑”系列执法行动。围绕种子、农药、肥料等重要农资产品,开展“绿剑”四季护农集中执法行动,在春季、夏季、秋季、冬季四个季节,分别以种植业投入品违法经营使用,畜牧业投入品违法经营使用以及动物防疫、水产养殖投入品以及农产品质量、渔船、农机安全等领域违法行为为重点,联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保春耕”“保生产“保供应”“保安全”目标。

(二)“绿剑护芯”专项执法行动。以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为重点,对种子、种畜禽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检查。春秋季用种高峰期开展销售环节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购销台账、经营备案、植物检疫证书、“三无”种子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生产经营许可、生产面积、品种来源、产地检疫等制繁种情况,切实保障用种安全。

(三)开展渔政“亮剑”系列执法行动。严格落实禁渔期制度,加大禁渔区、禁渔期内涉渔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严查重处各类违反渔业安全生产规定行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管理,依法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假、劣水产养殖用药等违法行为,保障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开展畜禽违法屠宰和调运专项执法行动。结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整治未经定点从事屠宰活动、屠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调运、违法经营畜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及非法添加违禁物质、未按规定检疫或未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行为,切实规范家畜屠宰和调运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把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一指挥,加大执法投入,强化执法保障。落实分工协作,明确监管与执法的责任界限,确保各项行动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严格规范执法。明确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办理时限、行为规范等,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权限,严格按照检查事项执行检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实现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强化内部管理,强化制度约束,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执行力。规范言行、文明执法,不妨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维护法治化良好营商环境。

(三)强化结果应用。结合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3·15 消费者宣传日、12·4 国家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向民众普法释法。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执法典型案例,普及农业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提高,总结经验教训,探索完善监管模式,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附件:2025通城县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年度工作计划

(任务)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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