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民政局拟撤销社会组织送达公告
日期:2025-10-09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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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县民政局拟对2家未参加2023年、2024年度年检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具体名单如下:
通城县爱国卫生志愿者协会、通城县南鄂电子商务学校。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知晓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全部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芬芳
联系电话:0715-4066727
通城县民政局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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