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 : 011356029/2022-31719 文       号 : 隽政办函〔2022〕16号
主题分类: 公路 发文单位: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名       称: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隽政办函〔2022〕16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
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通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022—2025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全县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高质量打造“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根据《省交通运输厅 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鄂交发〔2022〕22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县人民政府是实施全域“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我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的组织实施工作。涉及项目相关乡(镇)和职能部门按照“谁家的孩子谁抱走”的原则,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
(二)问题导向、规划引领。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突出规划引领和约束作用,针对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整合部门资源,协调各方力量,全力以赴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
(三)多元筹资、注重效益。建立县级财政投入为主、多元筹措为辅的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保障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发挥“一事一议”筹资作用,鼓励企业、个人捐款,挖掘道路冠名权、资源开发权、公路绿化权等筹资潜力,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整合部门涉农资金,为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提供资金保障。
(四)完善机制、奖优罚劣。根据《咸宁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咸宁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相应文件,明确我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工作的适用范围、计划管理、技术标准、资金筹措使用、优惠政策、奖励和处罚措施、工程监督管理、养护考核机制等细则,确保“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有章可循。
二、总体目标
按照“农村公路网络化、养护管理全面化、路容路貌生态化、城乡客运一体化”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持续推进危桥改造和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全面补齐短板,着力打造省级“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全面构建路网格局优化、路权管理强化、路域环境美化、安全保障有力、运输服务优质的农村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完善管养体制,提升道路通畅性和安全性,促进全县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可持续协调发展,确保到2025年实现创建全县“四好农村路”总目标。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农村公路建设
1.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按照县乡道、通客运班线村道路面宽度不低于5.5米、路基宽度不低于6.5米,其他村道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的标准,2022—2025年,在全县提档升级农村公路628公里(2022年实施201公里,2023年—2025年实施427公里),同步建设候车亭(招呼站)、绿化树木、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确保“建成一条、达标一条”。
2.实施农村公路连线成网工程。按照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的标准,新建一批农村公路,改善村组间公路联系,提升农村公路连通率。2022—2025年,新建农村公路40公里(2022年建设12公里,2023—2025年建设28公里),同步建设候车亭(招呼站)、绿化树木、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
3.实施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坚持预防和治理双管齐下,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效能,在农村公路新改建工程中同步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巩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在2022年完成“三年消危”计划的基础上,建立“定期检测+动态监管库+专项资金库”的农村公路危桥“消危”机制,实现农村公路桥梁基础资料数字化、危桥改造科学化、桥梁养护规范化,推动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由应急消危转入常态建管。
4.实施美丽农村路工程。实施美丽农村路工程499公里,实施“白改黑”工程,同步完善绿化、路域环境美化和安防工程(2022年改造农村公路铺装沥青路159公里,2023—2025年改造农村公路铺装沥青路181公里);对路面条件较好的公路,实施绿化、安防、排水、美化改造(2022年完成35公里,2023—2025年完成124公里)。
5.实施示范路创建工程。在提档升级、联网畅通、美丽农村路建设基础上,结合重点村组、旅游资源、产业资源,打造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路,创建循环示范路474公里(2022年创建261公里,2023—2025年创建213公里),同步完善驿站(含交通厕所)、停车带配套设施33处。
(二)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制
1.建立健全“路长制”养护管理机制。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明确县、乡(镇)、村三级农村公路管养职责,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制”,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的农村公路路长管理机制。
由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县级路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辖区内乡(镇)级路长、村级路长。
县级路长负责统筹管辖路段环境治理工作,推进管辖路段省、市督查点位整改情况,定期巡查,召开季度工作例会,协调解决重点问题,督促乡(镇)级路长履职;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项目推进速度滞后的乡(镇)进行约谈。
乡(镇)级路长负责制定管辖路段年度治理计划,落实跨村道路“路长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妥善解决,协调处理村级路长反映的问题,检查路段治理进展及督促村级路长履职;每月召开一次村级路长工作例会,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存在问题,开展工作部署;完成县级路长部署、交办、督办的各项任务,定期向县级路长汇报履职情况。
村级路长负责包干路段环境治理,开展路段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管,落实包干路段保洁员、网格化监管员,负责定期向乡(镇)路长汇报路段治理工作进展,落实乡(镇)路长部署、交办、督办的各项任务;发现问题及时妥善处理,发现重大问题的,要第一时间向乡(镇)级路长汇报或联系有关部门查处。
2.建立县乡村道三级专管机制。建立县、乡(镇)、村道三级专管机制,设立县、乡(镇)两级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管理人员及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县、乡(镇)、村道专管员分别在县级、乡(镇)级、村级路长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县、乡(镇)、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查、隐患排查、灾毁信息上报、路段数据整理上报及保险理赔工作,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并报告侵害路产路权行为,协助交通运输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3.完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系统。各级专管员要通过移动终端进行养护数据的实时采集、上报,县公路养护管理部门要通过管理平台进行任务派发、维修、验收、计量等养护工作安排,后期将结果同步到市级养护管理平台。
(三)加强农村公路养护
1.强化养护资金保障。按县道不低于10000元/公里、乡(镇)道不低于5000元/公里、村道不低于3000元/公里标准,配套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按照“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原则,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工作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和统筹其他资金解决,加大养护管理资金投入力度。
2.开展技术状况评定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现场技术状况评定,县道每年评定1次,乡(镇)道和村道每两年评定1次。评定结果同步至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制定养护计划的依据。
3.开展三级养护
(1)群众性日常养护。通过分段承包、公益性岗位、定额包干等模式,鼓励沿线群众主动参与路面保洁、路肩整理、绿化修剪、边沟疏通等工作。
(2)专业化小修保养。县路畅公路养护中心承担路面灌缝、小型坑槽填补等小修保养工程和水毁应急抢通修复等项目。
(3)市场化大中修养护。大中修工程按照项目进行管理,采取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四)强化县乡运输站场运营。实施运输服务提升工程。完善“县综合站、乡(镇)综合站、村组客运物流节点”三级公共运输服务站场体系,逐步提升充电桩、物流配送等功能,对不达标的客运站场升级改造;对乡(镇)新建综合服务站,实行客货兼容;物流站点和候车亭全面覆盖所有行政村。巩固“村村通客车”成果,大力推进全县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造,全面改善农村客运服务品质。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2年1月1日—5月31日)。县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县交通运输局制定创建实施方案,进行宣传动员部署,并根据上级要求进行排查摸底,梳理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明确工作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
1.2022年创建2个“示范乡(镇)”和其他9个乡(镇)主要道路“四好农村路”(2022年6月1日—2022年9月30日)。根据11个乡镇农村公路、客运站的现状和投入少的因素,择优拟定大坪乡、麦市镇为“示范乡(镇)”。2022年采用施工图设计、监理服务和“施工总承包+养护”费率招标的模式同步启动建设,确保在2022年9月申报“示范乡(镇)”,其他9个乡(镇)主要道路通行。
2.2024年创建“示范县”(2022年6月1日—2024年2月29日)。明确2023年至2025年建设计划,分批分年按“施工总承包+养护”模式进行招标,确保按年度计划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内容、标准,落实责任、强化举措、扎实推进;各级领导机构加强协调、督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三)自查评估阶段
1.对2个“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评估(2022年10月1日—11月30日);
2.对“示范县”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评估(2024年3月1日—2024年4月30日)。
依照《湖北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考评标准》《湖北省“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乡镇考评标准》,由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技术力量,按照要求开展自评工作,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评定。
(四)验收总结阶段
1.2022年创建2个“示范乡(镇)”(2022年12月1日—2023年1月31日),迎接市交通运输局初审、省交通运输厅评审。
2.2024年创建“示范县”(2024年5月1日—2024年6月30日),迎接市交通运输局初审、省交通运输厅评审。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7月1日—2025年12月31日)。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巩固提升创建成果,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作长效机制,迎接上级复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全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的统筹规划、资金整合、组织协调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扎实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各有关单位工作职责,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及时通报“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示范县创建工作进展,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2.县委组织部负责将各相关单位“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目标考核范围。
3.县委编办负责批准设立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调增县农村公路管理所人员编制。
4.县发改局负责项目立项、工可、初步设计的批复,编制年度实施计划等工作。
5.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四好农村路”2022年—2025年发展规划和路面、标志标线及防护排水等前期设计工作;负责“四好农村路”路面、标志标线及防护排水工程建设;对各乡(镇)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跟踪分析和调查研究,做好“四好农村路”验收、考核考评和经验推广等工作。
6.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统筹村级公路护路员纳入县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四员一岗”管理。
7.县乡村振兴局负责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产业公路项目财政衔接资金安排计划;负责农村公路资金统筹整合;协助农村公路项目安排等工作。
8.县财政局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资金的筹集工作,做好农村公路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及拨付工作;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9.县住建局负责相关审批后的建筑风貌改造及道路附属设施建设、监管等工作。
10.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农村公路穿越集镇规划;负责公路用地的调规、新增用地的测量、用地性质的分类、组件报批等工作。
11.县公安局负责建设过程的治安处理;负责组织实施县乡(镇)村重要公路路段的信号灯及警示标牌、标识等建设工作。
12.县水利和湖泊局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涉及水土保持编制及审批、占用水域的申报等工作,配合实施农村供水管网、县乡(镇)道、村道内河湖库清理和堤坝加固工作。
13.县林业局负责林区道路的规划与申报、林地勘测与组件申报审批、“四好农村路”两侧绿化。
14.县生态环境局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审批或备案等工作;对“四好农村路”环境问题督办督查等工作。
15.县文旅局负责配合农村旅游公路规划与申报等工作。
16.县人社局负责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17.县商务局负责各乡(镇)商业物流站点的设置等工作。
18.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项目招投标工作。
19.涉及杆线管网权属单位配合乡(镇)做好迁改工作。
20.项目涉及乡(镇)按要求成立相应机构,保障经费和完善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台账资料;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过程中的征地拆迁、路域环境整治、矛盾调处等工作;负责实施路基工程建设工作。
县直各有关单位和各乡(镇)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优化村镇布局、农田基本建设、水利设施改造、村庄环境整治、旅游资源开发、特色产业发展等要求,积极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要确保项目立项、土地、林地报批等前期工作按时完成,落实环保、水保等相关专题批复,按期完成征迁工作,强化项目建、管、护、运工作,全面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共建的“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格局。
(三)加强建设管理。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确定的“四好农村路”目标任务,组建滚动项目库。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下达的农村公路年度建设目标,加强对规划报批、计划申报、设计批复、施工监理、验收考核等程序全面管控,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制。鼓励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多项目打捆招标,降低前期工作成本,提高资金利用效益。
(四)强化考核监督。将“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纳入对有关部门、各乡镇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奖优惩劣。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督办,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督查。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的督促指导,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在“四好农村路”创建发展中的主体作用。
(五)加强宣传引导。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微信、县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设专栏,全方位宣传“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总结推广一批成功经验,培养树立一批先进典型。通过宣传车、宣传单、标语横幅、送“政策”上门等多种方式,加大农村公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促进全县群众对“四好农村路”创建工作关心、理解和支持,营造全民参与“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浓厚氛围。
附件:1.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2.2022年四好农村公路示范乡(镇)大坪乡、麦市镇及其他九个乡
(镇)主要道路的实施项目表
3.2023年至2025年四好农村路实施项目表
附件1
通城县“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修伟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 组 长:阮仕林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杨 昌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郭晓富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刘长青 县政府副县长
李铁波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黄 俊 县政府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
童明金 县委编办主任、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吴 彤 县发改局局长
黎云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 亮 县财政局局长
吴红艳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杜开龙 县住建局局长
余朝阳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黎记明 县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胡 斌 县林业局局长
刘从洋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黄奇峰 县文旅局局长
樊小珍 县人社局局长
张 帆 县商务局局长
刘 斐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人
胡何必 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刘海军 大坪乡党委书记
赵会良 麦市镇党委书记
胡建平 隽水镇党委书记
毛俊祥 石南镇党委书记
陈志明 马港镇党委书记
赵伟岭 北港镇党委书记
韩旭辉 五里镇党委书记
黎望龙 关刀镇党委书记
王 琛 塘湖镇党委书记
胡翔宇 沙堆镇党委书记
吴鹤奎 四庄乡党委书记
张 伟 县城发集团董事长
杜 勇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吴亮东 县网络公司总经理
张保林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朱春华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柳 根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葛奇志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杜文豪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邱平戈 县城发水务集团董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吴红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杜文豪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察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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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通城_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