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部门基本情况
1、办公室(加挂“党建人事股”牌子)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文件起草和政务公开、保密、信访、政务值守、督办检查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技术职称;指导交通系统行业职业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管理交通系统人才预测和岗位培训工作。
2、财务股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拟订交通财务管理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政府投资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和监督管理;承担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投资融资、银行信贷等有关业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3、安运股负责全县道路、水路客货运输及驾驶员培训等相关辅助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全县城市公交、出租车和农村客货运输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和管理;负责交通民生工作及交通民兵应急分队建设,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理工作。
4、工程计划股拟订全县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建设项目,编制年度计划;指导全县交通建设和养护技术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工作;配合协调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有关工作。
5、工程审计股拟订交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审计,负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重点事项的审计工作,指导全县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6、交通规划股承担涉及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编制全县公路、水路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物流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6年12底,交通运输局核定的行政编制17个,全额事业编4人,机关工勤编制数2人,编制数23人,实有人数27人,离退休38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6人。
三、2016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计划完成交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2.08亿元,建成一、二级公路48公里,县乡等级公路30公里,新建、改造桥梁3座,主要实施106国道绕城公路、幕阜山旅游公路建设、关云公路改造、双龙至陶瓷产业园公路改造、九二线改造、瀛通大道、宝塔大道、通村公路、沙堆桥等工程项目。
四、2016年部门决算收入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收入:765.55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765.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收入减少13524万元,减少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作为代列资金填报,没有在单位支出中反映。
五、2016年部门决算支出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 765.55万元,其中:基本基出:604.6万元,占总支出的79%;项目支出:160.95万元占总支出的21%。与上年对比,总支出减少13524万元,减少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作为代列资金填报,没有在单位支出中反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支出:765.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3524万元,减少原因是部分项目支出作为代列资金填报,没有在单位支出中反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79%。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费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用于维持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60.9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未进行政府采购。
六、2016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
2016年部门决算 “三公经费”总支出:15.6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等单位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工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2、2016年本单位未购置公务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XX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8.72万元(用于保障单位工作产生的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境险费等支出)。比2015年决算减少了5.6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特别是,下半年单位公车改革之后,单位只保留了一台公务用车,所以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决算6.93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接待96批次、809人次。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2.63万元,主要是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总体对比,2016年“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比2015年“三公”经费开支决算减少14.25万元,减幅为8.28 %,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委有关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加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