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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日期:2026-01-23 10:22 字号:

2025年,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本年度工作情况向社会公布。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健全组织架构,科学统筹推进我局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紧扣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推进相关工作。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各股室、局二级机构在职责范围内,按规定程序及时主动公开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需要参与的事项,指定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专职负责部门,统筹推进日常工作。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专题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年度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难点问题,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有效推动全局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工作融合发展。

(二)落实工作要点,规范运行管理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完善《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政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标准和流程,着力在“真公开、实公开、全公开”上下功夫。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全面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理结果,从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办理时效等方面提升工作透明度。以环保服务便民利民为核心,采用模块化管理模式,在通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生态环境、部门动态、机构职能、业务工作、通知公告等公开栏目,为社会公众、企业提供精准化环保信息服务;围绕提升公众参与度,开设网上信访、投诉举报等互动渠道,推动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更规范、运行更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〇三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6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6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应公开未回应的相关事项,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行政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工作要求和公众期待,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意识仍需提升,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丰富度、针对性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不足,常态化督查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三是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力度不够,公众对政务信息的知晓度、参与度不高。

2026年,我局将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制度,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环境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紧扣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聚焦问题短板,狠抓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完善制度体系,推进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构建长效工作机制,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明确公开时限,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推动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方向发展。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环保法律法规为依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及环保政策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公众依法有序参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为社会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生态环境信息服务。

(三)狠抓督查落实,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机关各股室、局二级单位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托线上平台拓宽便民监督渠道,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建设,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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