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按照《中共通城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体制机制保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刘从洋任组长,党组成员、大队长熊昊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综合工作目标考核任务,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健全法律顾问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协助解决行政管理涉法事务作用,聘请法律顾问1名,参与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
(二)普法执法并举,打造法治文化阵地。为扩大法治文化的覆盖面,积极开展了“国家安全日”“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活动,深入宣传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决策部署和亮点经验。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宣传牌、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回应社会关注热点。今年以来,通过以会代训、视频教学、专家讲解、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组织企业环境管理人员参加环保专题培训5次,累计参训人员达到150余人次。持续开展“送法入企”、“环保知识进乡村”“环保知识进党校”“环保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免费发放环保宣传册3000余份,签订重点排污单位守法承诺书15份。利用短信平台发布生态环境保护、环境安全动态宣传信息100000条。今年累计报送执法新闻信息12篇,其中省级以上媒体采用7篇。执法信息注重具体案例,发布《2023年环境行政处罚情况通报》,通过“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的形式,提升排污单位知法守法意识。
(三)强化环境执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加强日常巡查。通过“双随机抽查+信访核查+突击检查”的日常监管方式,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534人次,检查排污单位203家次,制作执法笔录860份,发现一般环境问题77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1起,查封扣押1起,停产限产2起,刑事移送1起。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围绕水环境质量不稳定等薄弱环节,先后组织开展了畜禽养殖行业、饮用水源保护、涉水重点企业、排污许可等11个专项行动,发现并立案查处违法排污案件10起,有效促进了我县水质国控断面和饮用水源稳定达标。三是联合打击犯罪。会同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制定印发《通城县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县公安局查办了中研磨具违法倾倒危险废物案。该案是我县首件涉嫌环境污染刑事案件,也是今年全市第一起成功移送公安立案侦查的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案件办理质量得到了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县司法机关的高度肯定。四是强化部门联动。会同电力公司、自规局、三乱整治办等部门,通过强制断电、断水等措施关停取缔石材加工厂1家、塑料加工厂1家、固废加工厂1家、洗砂磨砂点11处。五是积极锻炼尖兵。积极派员参加国家和省市交叉执法检查,取长补短,增强本领。在今年全市首届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大赛中,我局四名参赛队员精诚团结、奋力拼搏,荣获团体第三名,执法大队夏红祥同志荣获个人二等奖。
(四)推进共同缔造,提高环境治理水平。一是加强环境信访处理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环保参与度。目前已累计受理办理环境信访投诉216件,受理率、办理率均为100%,参评满意率97%。通过实施“局长接访”、“上门接访”、“党组成员包案”等有力措施,5个信访积案得到有效解决,未发生一起群访、京访等重大负面舆情问题。二是全面实施环境监管员制度,提高基层环保治理参与度。组织全县196名环保监管长(员)在县委党校开展了2次专题培训。累计收到各地监管员报送的有效环境问题线索12条,其中环境违法线索5条,配合参与环境信访调查调解工作36人次,基层环保治理意识和水平显著提升。三是积极开展园区评级工作,提高工业企业环保参与度。第一季度全市工业园区企业环境管理工作评级,我县A级企业2家,B级企业2家、C级企业2家,综合成绩居全市前列。第二季度,我县A级企业2家,B级企业4家,综合成绩居全市首位。第三季度我县A级企业3家,B级企业2家,综合成绩居全市首位。园区评级工作连续三个季度受到市环委会办公室通报表扬。
(五)完善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全面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累计制作执法笔录860份,所有行政处罚笔录均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制作,相关内容同步上传至省级数据平台,避免随意性执法和人情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设立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网络专栏,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情况。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执法检查中,依法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执法中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湖北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通过现场检查记录、检查录像、图片等方式,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三是贯彻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了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委员会,对重大案件实行集体审议。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每个法律文书必须通过律师审查后才能出具下达。四是开展说理式执法。将文明执法说理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申辩权;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今年办理的21起行政处罚案件均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规则和基准》进行裁量,防止权力滥用。五是落实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将平安电工、三赢兴电子、黄袍山油茶、瀛通电子等四家环保手续齐全、环保设施完备、环境管理规范的企业纳入“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实行“无事不扰、有事即到”的服务型监管模式。
二、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畜禽养殖业监管机制不健全。今年以来,我局围绕国控断面氨氮指标不稳定的问题,开展了畜禽养殖业专项整治活动,累计查处了11家非法排污的畜禽养殖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效果,但是粪污综合利用渠道不畅通,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然突出。二是秸秆禁烧源头管理力度不够。今年,我局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开展秸秆禁烧工作,目前省市共通报我县黑斑和火点52个,虽然数量和面积较2022年双双下降,但是基数依然较高,主要原因还是秸秆低茬收割、综合利用的管理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4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贯彻落实《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握形势、抓好重点。进一步加强法治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法治观念和能力。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法治建设执法监督。进一步做到严谨、规范、文明执法,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