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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04-21 09:28 字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筑牢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思想防线,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神,按照咸宁市生态环境局统一安排,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月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案为鉴知敬畏 防微杜渐守底线

二、活动时间

20233月份

三、活动内容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清廉通城和清廉机关建设。重点组织开展好8个方面内容,活动分三个阶段开展,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阶段:学习提升自我素养,加强党性修养阶段

1.教育大会促警醒。党组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党组书记、局长刘从洋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围绕生态环境部门廉政风险点,深入阐释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长期性,教育党员干部始终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责任领导:刘从洋,责任单位:监测站,完成时限:20233月上旬)

2.以案说纪强警觉。深入开展以案说德、说纪、说法、说责,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全覆盖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违纪案例汇编、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提升警示教育效果。(责任领导:罗东青,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完成时限:20233月上旬)

3.组织生活互警勉。围绕警示教育大会主题,通过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形式,做深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杜绝“看戏”心态,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责任领导:罗东青,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完成时限:20233月上旬)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阶段

4.交心谈心知敬畏。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中层干部之间、中层干部与股室成员之间开展谈话,针对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和可能存在的隐患问题,帮助谈话对象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督促其落实整改,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责任领导:罗东青,责任单位:监测站,完成时限:20233月中旬)

5.自查自纠找问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作风、勤政廉政、组织纪律观念等方面进行自我对照检查,干部职工主要从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规党纪,廉政行政的方面进行自我对照检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体会与收获,严格做好自我剖析并作为个人党性分析材料中的一项内容。(责任领导:罗东青,责任单位:各党支部,完成时限:20233月中旬)

6.风险排查全覆盖。紧扣权力运行,围绕人、财、物、事等关键岗位,对工作职责、法定权限和运行流程进行认真梳理,逐一确认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分析存在的隐藏风险,查深、查透、查清、查准廉政风险和监管风险,制定有效的监督防范机制。(责任领导:罗东青,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各股室,完成时限:20233月下旬)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

7.心得体会促整改。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党纪法规、警示教育以及廉政承诺,重点围绕如何树立正确的事业观、履行工作职责,如何正确行使权力、走好人生路,如何遵守法纪、自觉接受监督等,全体党员在330日之前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文章,真正达到,纪律明显增强、作风明显转变、效率明显提高的目的。(责任领导:罗东青,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各股室,完成时限:20233月下旬)

8.总结验收务实效。警示教育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一份有数据有内容的高质量总结报告,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此次教育警示活动取得实效,于412日前向市机关党委报送活动总结及廉政风险排查情况。(责任领导:罗东青,责任单位:监测站,完成时限:20233月下旬)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亲自部署,参与各项工作,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发挥示范作用,确保警示教育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二)注重活动实效。通过本次教育月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纪法底线意识,成为党纪法规的自觉遵守者、“两个维护”的忠实践行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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