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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度党建 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3-03-31 10:09 字号:

局属各支部、机关各股室:

《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23年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已经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党组

2023年3月27日

2023年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重点,以模范机关、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党建质量,为全县生态环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突出政治铸魂,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深化政治机关建设。持续加强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做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聚焦落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认真解决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问题,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在机关落地见效。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丰富主题党日形式内容,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提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

2.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采取中心组示范引领学、主题党日集中学、线上线下平台学、下沉社区互融互动学等方式,用好学习强国、干部在线、法宣在线等学习平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抓好“四史”宣传教育,用好通城红色资源,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坚持讲党课制度,局党组成员全年至少讲1次党课。

3.做实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认真落实《2022年度咸宁市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方案》,围绕“五个聚焦”重点内容,突出“关键少数”,细化研判标准,完善工作流程,着力构建分析研判、问题整改、纠偏正向的闭环机制。

4.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部门所属刊物、网站、新媒体等意识形态阵地,做好预见预警、分析研判、舆论引导,及时消除风险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对意识形态领域各种错误言行敢于亮剑、坚决抵制每年中心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迎接做好2020—2022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考核检查。

二、持续强基固本,着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

5.持续推进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基层组织体系,严格规范换届工作。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持续有效发挥“红旗党支部”评选的正向激励作用。鼓励各党支部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形成特色鲜明的“支部工作法”。

6.建强党务干部队伍。选优配强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深入开展理论学习提升、业务技能培训、岗位练兵比武、创新经验推广、青蓝结对帮扶等五项活动,锻造“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推进机关党务干部与行政、业务干部的双向交流,保持党务干部队伍生机与活力。

7.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政治审查,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推行党务公开,发挥党员主体作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深化党员干部身心健康工程和关爱帮扶行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用心用情做好离退休党员工作。

三、激励担当作为,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8.巩固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成果。坚持讲政治看忠诚、讲作风看担当、讲发展看成效,进一步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积极推进“通平修”生态环境领域交流合作。加强党员干部多元化培养、多岗位锻炼,广泛开展党员先锋岗、服务群众标兵等创建活动。

9.推进党建和业务融合发展。建立健全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的运行机制,把党建和业务融合成效作为评先表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形成党建、业务“一盘棋”。

10.激发群团联动活力。坚持党建带群建,创新群团组织联席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提振精气神、勇担新使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每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统战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广泛开展“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活动,推进“青年读书会”、青年志愿服务等活动。

四、务实为民服务,持续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

11.有力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用好共同缔造试点成果,健全完善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激发参与热情,办好实事项目,确保群众受益。

12.常态化开展党员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推进党员下沉社区,按照有呼必应、因事派人、按需有序的原则,根据包联社区阶段性重点任务或专项工作需要,选派合适人员到社区协助工作。健全“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单位(党员)接单”机制,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党员个人专长,认真办实事、解难题。按照“乙类乙管”要求,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

13.服务文明城市创建。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大局,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厉行勤俭节约。按照创文包保值守“十个一”要求,开展党员志愿服务培训,打造环境保护志愿服务分队服务品牌。 

五、强化清风护航,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14.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文件多、会议多和“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疲劳厌战。对拈轻怕重、推诿卸责、不思进取等“躺平”“佛系”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15.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硬措施,采取政策解读、主题党日、自查自纠、谈话提醒、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查问题、正作风、强队伍,与推动过“紧日子”、厉行勤俭节约相结合,促进标本兼治、长效常治。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廉政提醒,严肃查处以电子红包、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等问题。

16.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扎实开展2023年“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月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大力建设“政治生态好、用人导向正、干部作风实、发展环境优”的清廉机关。培育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机关文化,积极打造特色鲜明的清廉文化品牌。

17.严肃监督执纪。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紧盯重点岗位、关键环节、重要节点,动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查补漏洞、强化监管。做好被问责、受处理处分党员的教育帮带、回访教育等工作。

六、狠抓责任落实,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

18.压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党建责任链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不力的约谈问责。

19.注重调查研究。把准时代脉搏,紧贴党员需求,深入研究机关党建理论和实践重难点问题,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研究成果。加强成果转化运用,促进机关党建工作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创新。 

2023年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落实全面

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根据《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现就健全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制订清单如下:

一、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

(一)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工作措施;

2.将正风肃纪反腐倡廉与生态环境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做到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改进措施;

3.每半年组织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办,并向市局党组作好情况汇报; 

4.每年向县纪委派出五组上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党员干部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案件,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5.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局党组成员和分管二级单位及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

6.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定期向党内通报、传达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2次,年底向县委专题报告。

(二)落实组织路线

7.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重视平时考核,加强年度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树立奖优罚劣鲜明导向。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8.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落实“凡进必考”要求,积极引进生态环境专业人才,着力规范职称管理,不断优化机构职责,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

(三)强化警示教育

9.加强纪律教育,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廉政党课、廉政谈话等教育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10.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入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11.认真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

二、党组书记主体责任清单

(一)抓好贯彻实施

1.带头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对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2.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形势、研究解决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3.就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制度、文件、通报等及时做出指示、批示,对全县生态环境系统的重大问题、重要经验、重大措施等及时批示、批办。

(二)把握廉政状况

4.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教育管理监督,每半年至少与局党组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廉政状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警示。

5.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及时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6.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重视廉政教育

7.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廉政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认真落实党组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带头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和清廉机关建设有关活动,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示范警示作用。每年至少讲1次廉政党课,安排2次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活动。

(四)支持监督执纪

8.发现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县委、县纪委派出五组报告,并支持执纪执法机构依纪依法查处。

9.对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执纪执法机构严肃执纪问责。

(五)争做廉洁表率

10.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及县委相关规定。

1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执行集体决策规则。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2.从严教育和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局党组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一)主动研究部署

1.加强对分管股室(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

2.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每年至少与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进行1次廉政谈话,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3.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基层组织生活会。

(二)支持问题查办

4.发现分管领域有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局党组报告。

5.大力支持执纪执法机构查办分管股室(单位)违纪违法案件,强化责任追究。

(三)加强督促指导

6.加强对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督促指导,推动职责范围内的责任落实。

7.及时采取批评教育、谈话提醒、警示谈话等方式加强对分管股室(单位)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监督和管理,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

(四)严格廉洁自律

8.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严守党的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及县委相关规定。

9.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请示报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规定。

11.从严教育和监督管理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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