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废水污染物
2021年,全县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43.537吨,其中工业源化学需氧量排放量43.379吨,集中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158吨。
全县废水中氨氮排放总量1.126吨,其中工业源氨氮排放量1.125吨,集中式氨氮排放量0.001吨。
全县废水中总氮排放总量3.836吨,其中工业源总氮排放量3.806吨,集中式总氮排放量0.03吨。
全县废水中总磷排放总量0.071吨,其中工业源总磷排放量0.071吨。
二、废气污染物
2021年,全县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总量246.688吨,其中工业源颗粒物排放量246.688吨。
全县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58.066吨,其中工业源二氧化硫排放量158.066吨。
全市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总量522.275吨,其中工业源氮氧化物排放量522.275吨。
全市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350.836579吨,其中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350.836579吨。
三、工业固体废物
2021年,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8.612952万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8.603232万吨,处置量0.00772万吨。
全县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0.599812万吨,综合利用处置量0.599398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