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第1季度“双随机” 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8-03 17:25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执法202118号)《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2192号)的规定,以及落实市局统一工作部署,决定组织开展20221季度“双随机”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38325

二、参加人员

饶辉、黄伟、、彭克徐、刘仁燕

三、检查内容

(一)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及污染排放情况。

(二)被抽查单位建设项目“三同时”自主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被抽查单位危险废物产生、暂存、处置情况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转移联单等制度执行情况。

被检查单位辐射安全项目管理情况。

(五)被抽查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及应急物资、应急演练等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各执法人员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要使用移动执法系统,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

(二)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条要求,检查期间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宴请,并遵守防疫工作相关要求。

咸宁市环境保护局

202231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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