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6号建议 会办工作的意见

日期:2024-01-26 10:58 字号:


县发改局:

现将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86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建议办理工作涉及我单位内容

关于支持通城“通平修”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的议案提出要建立咸宁市陆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签订嘉鱼、赤壁、崇阳和通城四县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通城县是陆水河源头,要对通城县陆水河流域生态补偿筹集资金进行倾斜分配。我局作为县级生态环境保护部门,主要职责是:与市生态环境局积极沟通对接,履行做好陆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二、具体办理情况

201812月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原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和湖泊局(原市水务局)联合印发实施了《咸宁市陆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并组织陆水河流域四县(市)于20181224日签订了《陆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202211月该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补偿实施年限为2021-2025年。

咸宁市陆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考核共设置4个水质监测断面,分别为通城县石叽头、崇阳县洪下水文站、赤壁市黄龙镇和嘉鱼县陆溪口,考核规则是按照“谁污染、谁补偿,谁努力、谁受益”原则,分为三个环节实施,一是补偿资金筹集。资金筹集来源主要为:4县依据对陆水河流域的依赖程度和索取程度共同出资总额1200万元、市本级财政出资额200万元、中央和省财政生态环保“以奖代补”等奖励性转移支付资金;二是资金分配。陆水河流域生态补偿筹集资金,每年依据需求程度和努力程度,依据各县陆水河流域面积占比、用水效率和水环境质量改善程度等进行资金分配;三是资金清算,次年综合考虑各县跨界断面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情况和自己与自己对比水质改善情况,按照流域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原则进行资金清算。

补偿机制自2018年建立至今,共开展了四个年度的考核工作,我县共获得结算资金588.34万元。

咸宁市陆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实施以来,我县不断增加污染防治资金投入,策划、实施的污染防治项目逐年增加,生态、社会效益日渐显现,环境质量逐步改善。1.流域水质持续保持稳定。“十四五”期间,通城县2021-2022年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5个,水质优良率100%1个县级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8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2020年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022年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2.打好碧水保卫战。开展通城县涉水工业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县15家涉水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执行、环境应急工作落实等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强力开展砂土“三乱”综合整治,重拳出击,拆除违章建筑2处,扣押机具2台,捣毁非法洗砂点3处,联合执法19面落实“河湖库长制”管理,县级领导带头履行职责,开展三级河湖(库)长徒步履职巡查15487次(2022年),发现问题347个,整改问题3473.社会效益得以显著提升。启动了城乡垃圾分类试点工作,11座垃圾中转站、1座餐厨垃圾处理站建成运行。通城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整治和规范化建设工程、陆水流域菖蒲港至肖岭段生态修复项目稳步推进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攻坚”“百日提升”行动,共投入整治资金2000万元,清理陈年垃圾、建筑垃圾1000余吨,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4.投入资金支持可持续影响。2020年以来全县共策划水污染防治类项目5个,总投资额3亿余元。其中进入储备库项目3个;进入实施库项目1个,总投资额1.2亿元,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资金支持3500万元。

下一步,我县将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我县各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夯实良好的生态环境基础。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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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管 领 导 丁宏伟  联系电话15671800968 

经办人姓名  张婷婷  联系电话1380724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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