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02号提案的答复

日期:2023-02-13 15:41 字号:

尊敬的李鹏、刘石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高质量打造中部地区绿色发展先行区还应扎实推进县域塑料污染治理--关于我县各大小超市、农贸市场、各外卖店配备环保取代机使用全降解环保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对你们长期关注并支持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对您提出的建议表示赞同和钦佩!

一、塑料污染防治方面目前开展的工作

为实现源头管控,减少过度包装,倡导绿色消费,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一是建立了共享机制。2021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通城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隽环委办〔20212号》,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功辉同志为组长,刘从洋局长为副组长、其他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强塑料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对成员单位明确了塑料污染治理责任清单,提出了“到2021年底,在通城县建成区的重点领域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等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普遍推广,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显著提高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培育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塑料污染防治典型模式。到2025年底,塑料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的总体目标。二是提升公众禁塑意识,加强政策宣传。历年以来,结合“六•五”世界环境日、“生物多样性日” “国际臭氧日”等宣传节日,在人口集中区域,超市门口,设立咨询台、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提倡广大群众使用环保类产品代替各类塑料品。利用通城新闻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传播白色污染相关环保知识,逐渐改变群众现有的观念与习惯。织志愿者参加河滩塑料垃圾、河流漂浮物等污染物清理。用实际的行动影响和发动身边的群众,爱护生态环境,远离白色污染。三是开展执法检查。联合环保、发改、科经、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管理部门对全县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我县辖区内共有8家从事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全部为产品包装相关生产企业,均已取证,并按规生产,无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企业。同时结合日常执法、信访工作及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经济带专项行动等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目前我县未发现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现象。四是引进塑料替代项目。湖北超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计划投资3亿元,生产生物基(玉米)制造一次性可降解餐具。2022年投资1亿元,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竣工达产后可完全替代全县一次性塑料餐具并辐射到周边县市五是开展不易降解祭祀用品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清明节期间,县人民政府印发了《通城县不易降解祭祀用品专项整治行动倡议书》和《通城县不易降解祭祀用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累计悬挂横幅30余条,发送手机短信10万余条,张贴《通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使用不易降解祭祀品的通告》1000余份,全县城区及11个乡镇街道商铺,全部以鲜花代替塑料制品,取得“禁塑”以来阶段性成效。六是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根据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目前只是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袋,厚度大于0.025毫米的塑料袋还可以继续使用,投放环保布袋、纸袋、菜篮等非塑料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运营成本较高,受市场经济的影响,还未找到商家愿意开展此项工作。

  1.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了《通城县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 通城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二是合理规划建设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完善配置回收网点设施,加快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转型升级,完成了试点乡镇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设,逐步推行“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智慧分类模式,加强对回收行业的监管,提升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完成了隽水镇、麦市镇、关刀镇、塘湖镇8个行政村和6个小区垃圾分类试点设施配置,共计配置智能垃圾分类亭5组,垃圾分类亭109组,分类废物箱150只,室内垃圾分类桶200只;同时,投资181万元完成了马港饮水源保护区、黄袍山旅游公路沿线和美丽乡村示范点等村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共计配置垃圾分类收集亭398个,分类废物箱200只,垃圾分类桶1592只。三是全面建成通城县城乡11座城乡垃圾中转站,实现了垃圾清运处理全覆盖,形成了一套巩固和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网格化收运处理模式。

  1. 新固废法对塑料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新出台的《固废法》针对过度包装、塑料污染治理作了以下规定:关于过度包装治理。一是明确有关部门要加强产品生产和流通过程管理,避免过度包装。二是明确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三是强调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四是要求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包装物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包装物进行回收。五是规定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六是明确国家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

根据《通城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塑料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将联合各成员单位单位积极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管理机制,提升能源资源应用效率,减轻资源环境压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共同推进塑料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对回收塑料处置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监管。指导相关企业做好废塑料垃圾无害化处理与能源化利用,确保废塑料利用、处置环节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二是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强重点领域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等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执法打击力度,加强包括塑料废弃物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污染问题的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对随意堆放、倾倒废弃塑料污染环境的,依法立案查处。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重点突出问题纳入全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强化考核和督查。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多提宝贵意见!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2022926日 

分管领导:卢世雄 联系方式:15342664761

办理人员:吴金波 联系方式:1890724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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