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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宏伟

主管污防执法监测线,分管环境监察大队、污防股、督察办公室、监测站,承担环委办、环指办、长江办、攻坚办日常工作。主要负责水、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执法、行政处罚、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督察、环境应急、环境信访、秸秆禁烧、安全生产、污染源在线监控、河库长制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与考核、入河排污口管理、流域水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长江经济带发展、大气环境保护与考核、重污染天气应对、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和联防联控、应对气候变化、清洁生产审核、对外合作、国际公约履约、环委会年度工作目标制定与考核、督办企业自行监测、环境监测、配合机动车尾气检测,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口市局水环境科、大气环境科、环境督察办公室、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市环委办、市环指办、市长江办、市攻坚办。

丁宏伟,男,汉族,1973年4月出生,湖北通城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中农业大学水土资源与环境科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通城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该同志的主要经历:

1992.09--1996.06  湖北省华中农业大学水土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习

1996.07--1997.12  深圳南进化工公司技术员

1997.12--2000.11  通城县环境监理站工作

2000.11--2002.12  通城县环境监理站副站长

2002.12--2005.12  通城县环境监测站站长

2005.12--2009.01  通城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2009.01--2012.05  通城县环保局副科级管理员、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2012.05--2013.02  通城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2013.02--2021.03   通城县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1.03--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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