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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通城县畜禽养殖、农村黑臭水体、固体废物、涉水企业专项执法工作方案

日期:2026-05-18 09:16 字号: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执法、标本兼治、闭环管理工作原则,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整治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黑臭水体、固体废物污染、涉水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实现排查全覆盖、问题全见底、整改全到位、违法严查处。

畜禽养殖: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正常运行率达100%;禁养区无违规养殖行为;粪污乱排、直排问题动态清零,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异味、污水扰民等突出问题,全面排查整治养殖环节环境安全隐患。

农村黑臭水体:全县存量黑臭水体整治完成率100%,杜绝新增黑臭水体,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管护长效”,切实解决群众身边黑臭水体扰民问题,同步排查水体周边环境安全隐患。

固体废物:全面排查整治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及危险废物非法堆放、倾倒、填埋、转移处置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固废违法行为,健全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深入排查固废收运、贮存、处置全过程环境安全隐患,从源头防范化解固废污染环境风险。

涉水企业:依法取缔关闭一批、整治提升一批、搬迁入园一批,实现动态清零,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坚决解决群众投诉集中的涉水企业污染扰民问题,深入排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安全隐患。

长效机制:健全“排查交办整改复核销号回头看”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提升基层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有效防范同类问题重复发生,切实提升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满意度。

二、专项工作时间

2026512-2026731日,分三个阶段压茬推进:

(一)排查摸底阶段:512-531日(全面排查、建立台账、明确清单)

(二)集中执法整治阶段:61- 630日(从严执法、限期整改、挂牌督办)

(三)复核巩固提升阶段:71-731日(全面复核、销号管理、建章立制)

三、分组分工

成立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相关股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专项执法各项工作。下设3个专项执法工作组、1个综合协调组。每个专项执法组由1名党组成员督办指导按照要求全面开展专项执法工作,执法大队负责对排查情况进行核实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一)分组安排

1.专项执法

督办领导:丁宏伟

执法组成员:吴朝光、夏红祥、张文

责任片区:北港镇、石南镇、大坪乡

2.专项执法

督办领导:卢世雄

执法组成员:胡照明、吴俊、钱明华

责任片区:沙堆镇、四庄乡、关刀镇、麦市镇、塘湖镇

3.专项执法

督办领导:陈雄

执法组成员:刘成刚、黄超波、郑建华

责任片区:隽水镇、五里镇、马港镇

4.综合协调组

组长:卢晗华

成员:周易、黎家欣、吴咏琪、黄薇

综合协调组负责对各执法组专项执法工作数据统计汇总、建立问题台账、调度工作进展,协调推进专项执法工作,按要求报送工作总结。

(二)执法组及业务股室工作任务

各专项执法组对责任片区范围畜禽养殖污染固体废物污染、涉水企业牵头开展专项执法,业务股室、监测站配合。生态股牵头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工作、执法大队、监测站配合。排查出来固体废物非法堆放、倾倒、填埋、转移处置等问题由生态股负责交办,跟踪督办问题整改情况,环委办、执法大队配合。

1.畜禽养殖污染。对全县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排查、现场执法、证据固定、立案查处;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

2.农村黑臭水体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水质监测、现场核查、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污水直排、垃圾倾倒、底泥淤积等导致水体黑臭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乡镇、村 社区) 落实黑臭水体整治及长效管护主体责任。

3.固体废物。对全县固体废物非法堆放、倾倒、填埋、转移处置等问题排查,证据固定。重点查处涉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固体废物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类问题及时将线索移交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

4.涉水企业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建立“一企一档”问题清单;依法取缔关闭一批不符合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涉水企业,整治提升一批可规范整改企业;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超标排放、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

四、重点工作任务

(一)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执法

聚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河流干流及支流沿岸、养殖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同步解决群众关切的养殖污染扰民问题,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

1.规模养殖场 小区:是否依法办理环评审批、排污许可 或登记) 手续;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资源化利用设施是否配套齐全、稳定正常运行;是否存在粪污直排、偷排、渗漏污染水体行为;病死畜禽是否规范无害化处理,有无随意丢弃、违规掩埋污染土壤、威胁群众健康等环境安全隐患。

2.禁养区管控:禁养区内是否存在违规新建、复养畜禽养殖场 ) 行为,已关停养殖场是否彻底清栏、设施拆除、场地清整,无反弹复养。

(二)农村黑臭水体专项执法

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全覆盖排查村内池塘、沟渠、河道、坑塘等水体,重点解决群众关切的黑臭水体扰民问题,同步排查水体污染引发的环境安全隐患:

1.水体污染溯源: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工业废水是否直排黑臭水体;垃圾、秸秆、畜禽粪便是否随意倾倒水体,造成水体发黑发臭、底泥淤积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

2.整治设施运维:已完成整治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有无停运、破损、失效导致黑臭反弹问题。

3.长效管护落实:是否建立村级黑臭水体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人员、责任及经费,日常巡查、保洁、维护是否到位。

(三)固体废物专项执法

聚焦河道、水库沿岸、城乡结合部、废弃矿坑、闲置场地、工业集中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等重点区域,全排查固体废物非法堆放、倾倒、填埋、转移处置等行为,重点解决群众关切的固废污染扰民问题,全面排查固废处置引发的环境安全隐患:

1.固废排查溯源:工业固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及危险废物是否存在非法堆放、随意倾倒、违规填埋行为,对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违法行为排查溯源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违法违规问题向相关部门移交线索;是否存在无资质收运、跨区域非法转移固体废物等违法违规情形。

2.处置规范核查:固体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环节是否符合环保标准;危险废物是否单独贮存、规范处置,有无混存、泄漏、非法处置等环境安全隐患。

3.台账与监管落实:相关责任单位是否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固废产生、收集、贮存、处置等情况;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是否健全,有无专人负责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

)涉水企业专项执法

聚焦无审批手续、无治污设施、超标排放、污染严重的小型加工、小作坊、小冶炼、小化工、小建材等企业,重点解决群众关切的企业污染扰民问题,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

1.违规生产行为:是否未批先建、无证生产、无证排污;是否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2.污染防治落实:是否配套建设治污设施;废气、废水、固废收集处理是否规范;有无不正常运行、擅自闲置治污设施、偷排漏排行为,引发群众投诉。

3.环境安全隐患:是否存在危险废物非法倾倒、重金属超标排放、污染地下水等严重环境违法及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

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执法是保障民生福祉、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主要负责人亲自抓、督办领导具体抓、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措施到位,杜绝走过场、搞形式。

(二)坚持依法从严,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遵循《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严、准、实、快”,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依法采取罚款、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移送拘留、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准确,坚决杜绝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

(三)强化协同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加强与农业农村、水利、住建、科经、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案件会商机制,开展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凝聚整治合力。强化属地统筹,整合乡镇综合执法力量,发挥基层网格员作用,实现排查无死角、监管无盲区、执法无空档。

(四)严格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实效

建立“一问题一台账、一整改一销号”制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分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整改完成后再现场复核,复核合格方可销号;整改不到位的,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直至整改到位。开展常态化“回头看”,严防问题反弹回潮,构建长效闭环管理机制。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平台,宣传专项执法行动进展、成效及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恶意违法、拒不整改企业,强化警示震慑。畅通 12369、网络举报等渠道,鼓励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参与环保、人人监督环保”的良好氛围。

(六)严守纪律规矩,强化作风建设

执法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坚守纪律底线,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通风报信等行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六、工作总结

(一)阶段总结

综合协调组在排查摸底、集中整治、复核提升三个阶段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阶段工作总结(含排查数据、问题台账、执法情况、整改进展、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汇总形成阶段工作总结,报送至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市局。

(二)全面总结

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综合协调组汇总梳理专项执法整体情况,形成《2026年度全市畜禽养殖、农村黑臭水体、固体废物、涉水企业专项执法工作总结》,报送至专项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上报市局。

(三)成果运用

将专项执法成果纳入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考核重要内容,作为评价各单位的重要依据。梳理专项执法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畜禽养殖污染常态化监管、农村黑臭水体长效管护、涉水企业动态清零管控等长效机制,持续巩固专项执法成效,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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