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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市序号23、30)整改情况公示

日期:2025-10-14 16:39 字号:

根据《咸宁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针对涉及我县的第23号问题“入河排口整治需加大力度。部分长江排口没有整治完成,有的县(市、区)入河排污口分布于工业园区、农灌种植、畜禽养殖等区域,排污口承接了生活污水、企业废水、雨洪水等,污水来源错综复杂,溯源难度大”、第30号问题“全市十四五需完成20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还需完成129个行政村污水治理。”2个问题。现将有关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通城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20251014

联系人:卢晗华

联系电话:4369477

联系地址: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广场1

附件:通城县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

20251014日 

附件

通城县贯彻落实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问题序号

具体内容

整改

目标

整改措施

完成情况

责任

单位

完成

时限

序号6序号10

入河排口整治需加大力度。部分长江排口没有整治完成,有的县(市、区)入河排污口分布于工业园区、农灌种植、畜禽养殖等区域,排污口承接了生活污水、企业废水、雨洪水等,污水来源错综复杂,溯源难度大。

完成陆水流域通城段排污口排查、监测和命名编码溯源工作,完成省定整治任务。

(一)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原则要求,分年度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完成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和命名编码工作。(二)按照“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的原则,对全县入河排污口全面进行规范整治,制定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实现排污口数量压减、布局优化、设置规范。(三)2024年,完成全县已排查入河排污口80%的整治任务。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排污口整治任务。

1.严格遵循“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原则,已分年度推进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全面落实市下发的《关于印发咸宁市陆水流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要求,完成全县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及命名编码全部工作。

2.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陆水流域通城段入河排污口整治清单的通知》,对全县入河排污口开展了全方位的规范整治工作 。针对每一处排污口精准制定并落地“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成功实现排污口数量有效压减、空间布局科学优化、设置标准全面规范的既定整改目标 ,全县入河排污口管理秩序得到根本性改善 。

3.我县于2024年完成149个排污口整治任务,占总任务量的88%,达到年度80%的目标要求。截至20257月,累计完成158个排污口整治任务,剩余11个排污口已全面启动工程建设,正按既定计划加速推进,确保2025年底前圆满完成所有排污口整治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牵头)、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乡镇人民政府

202512

序号10序号16

全市“十四五”需完成20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目前还需完成129个行政村污水治理

根据《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三年行动任务》,按要求全面完成我县28个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

(一)制定《通城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20242025年分别完成14个行政村污水治理任务。

(二)积极谋划申报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三)加快推进污水治理项目实施,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

(四)完善管护机制,对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1.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湖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咸宁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部署要求,通城县结合县域实际,印发了《2024年通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通城县2025年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以“应治尽治、利用为先、建管并重、共同缔造”为思路,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乡村生态振兴奠定基础 。

2.积极谋划《通城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完成项目申报前期业务培训工作,正在开展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调查摸底,为项目申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以提升农村污水治理率和治理合格率为目标,因地制宜采取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造人工湿地、氧化塘、资源化利用和有效管控等措施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全面完成上级下达年度治理目标任务,截止目前。累计建成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日处理20吨以上)26套,分散式处理设施(日处理20吨以上)24套,已完成左港村、潭下村、冷塅村、五花村、庙下村等99个村农村生活污水年度治理任务,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

4.建立立体化监管体系,印发《通城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试行)》、《通城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方案》,建立主管部门监督、乡镇政府管理、村委会落实、住户参与的管理模式,每半年开展不少于50%设施的监督性监测,全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完好,出水水质均达到湖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2/1537-2019)相关要求。

市生态环境局通城县分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512月底前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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