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2025年会计评估和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索引号 : 011356029/2025-16805 文       号 : 无
主题分类: 财政 发文单位: 通城县财政局
名       称: 通城县2025年会计评估和监督检查查前公示 发布日期: 2025年07月07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2025年07月07日
根据《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10号)等法律法规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5〕23号)要求,通城县财政局将依法对2家行政事业单位和1家国有企业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就检查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一)行政事业单位
通城县沙堆镇人民政府
通城县信访局
(二)国有企业
通城县银邑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二、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开始,到2025年9月30日前结束。
三、检查的主要依据
《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会计制度》《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方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
四、检查范围
自2024年元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五、检查内容
(一)行政事业单位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贯彻实施,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等情况;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三公经费”、绩效评价政策执行等情况;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乱收费、乱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的行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收支不规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同时,要将“四风”问题、财会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重大项目资金、大额资金使用方面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纳入检查内容,予以重点关注。
(二)国有企业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内容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商誉、会计估计等方面,以及申请或获得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资质的企业;持续关注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坚决遏制利用估值、判断等方式滥用会计准则的违法动机,严厉打击虚构经济业务、虚增利润粉饰报表、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严重违法行为和性质恶劣案件为抓手,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推动单位有效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重点关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和工资决定机制改革政策执行情况。
(联系人:张楚铮 联系电话:18186409596)
通城县财政局
2025年7月7日
责任编辑:通城_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