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9月29日至12月6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4年12月30日向县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按照《关于规范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的意见》(隽纪发〔2023〕4号)文件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县财政局党组将县委第九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扛起责任。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立即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组巡察整改专题会,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及“四个清单”,严格按照“纠、清、问、建”的整改要求,对反馈的39个具体问题明确分工、责任划分、领导督办,实行销号管理。针对反馈的3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并申请销号问题36个,视同完成持续整改问题1个,申请延期整改问题2个,追责问责31人,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17项。
此次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在落实具体任务的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强化建章立制,构建长效工作与监督问责机制。通过全链条、系统性的整改工作,推动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持续提升政治意识、优化服务水平、精进业务能力,实现整改成效与队伍建设的双向提升。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问题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实,未按学习方案实际开展集中学习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二是印发《县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5年集体学习计划的通知》(隽财组发[2025]11号)文件,建立学习提醒和缺学补学机制,对因故缺席的及时提醒,对照学习资料进行补学。三是局党组会议补学《关于推动党政机关学习贯彻过紧日子有关措施的通知》《关于全力打造中部地区制造业强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问题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调整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的通知》,加强和改进财政局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根据《通城县党委(党组)做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印发《通城县财政局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的通知,制定了详细的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和学习计划,目前正在按此计划贯彻落实。
问题3:关于对保密工作责任压实不紧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印发《关于调整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的通知》,调整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保密责任,提升保密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保密知识教育培训,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三是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制定涉密文件接收传递登记表、财政局盖章登记表等,进一步规范化管理。
问题4:关于财政局党组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成效不明显,预算编制不精细,导致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年至2023年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进行情况说明,对2020年至2024年的公用经费逐年分析预算差额悬殊原因。二是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细化财政局2024年度及以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提升预算编制精准度。三是加强公用经费管理,2024年度公用经费未超预算。四是印发《关于严格控制机关办公费用开支的通知》,严格管控办公费用开支。
问题5:关于预算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2025年大财政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会,围绕大财政体系建设、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方面开展专题授课,会议还对预算基本概念和编制流程业务、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执行业务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二是2023年8月15日至9月15日对全县所有预算单位2022年度和2023年度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开展检查,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三是完善指标结转机制,严格依据统一规定的口径进行清理,对于结转指标未使用完的单位在下年度清理指标时不再进行结转指标。
问题6:关于对部门追加预算不合理,未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控追加预算支出,遵循从严控制、事前审批和注重绩效原则,对全县各预算单位申请追加预算资金严格规范。二是印发《关于编制2025-2027年支出规划和2025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进一步加快大财政体系建设,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预算单位每次提交追加事项前,先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再考虑追加事项,截至2025年4月底,我局通过审核审减了各单位2024年度部分预算指标,压缩预算支出成效明显。
问题7:关于对财政支出监管不到位,部分单位为规避“零基预算”政策,存在年底突击花钱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2025年大财政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会,围绕大财政体系建设、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等方面开展专题授课,会议还对财务管理和财会监督相关规定、预算基本概念和编制流程业务、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执行业务等内容进行了培训。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批复的通知》,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均衡执行。三是完善动态监控机制,充分利用中央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对全县预算单位3月份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监控,并对监控情况进行了阶段式归纳整理,形成了预算执行监控情况报告。
问题8:关于资金拨付审批程序执行不严,存在拨付不及时现象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问题的资金拨付情况开展自查并进行情况说明。二是预算股组织相关业务股室人员开展《通城县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我县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三是对专项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清理。对于时限较为紧张的专项资金,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尽快提交资金申请需求,按规定完成审批手续,确保及时拨付。
问题9:关于收支未“量入为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收支情况进行说明,列明存在的问题,深刻分析产生的原因并作下一步工作打算。二是全面落实问题整改,与自规局、税务局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的征收管理,确保收入及时入库。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收支管理,完善资金拨付程序,切实做到“量入为出”,2024年度、2025年1-3月份政府性基金收支基本平衡。
问题10:关于欠款清收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延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清收处理的暂付款进行自查并进行情况说明,大力组织清收暂借款,取得了一定成效。二是建立暂付款资金分类回收台账,制定通城县暂付款未归还情况明细表及回收方案,全面进行清收。三是通过司法手段对借款企业进行追收,向县人民法院提交恢复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企业出具律师函,同时请求对部分公司破产进行清算。四是严格按照《通城县财政性资金对外借款管理暂行办法》(隽财发〔2021〕10号)和《通城县财政暂付款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隽财发〔2024〕16号)文件,严控新增财政出借资金。2018年至今,未新增出借款。
问题11:关于大财政体系建设进展不快,大量投资难以形成有效资产的问题。
整改结果:延期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政府投资和城发集团投资完工项目清理,形成投资项目“两算”问题清单,倒排工期明确投资项目“两算”、确权办证时限。二是向县住建局等单位发送“两算”提示函、办证和转固督办函,出台《关于落实政府投资项目“两算”转固情况的通知》,要求及时办理“两算”、办证和转固等工作。三是组织召开“两算”、确权办证动员会加快推进工作,会同县审计局定期督办。四是参照市投资委关于《咸宁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对接县投资委出台了《通城县推进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的实施方案(试行)》,我局印发《通城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运行工作的通知》。
问题12:关于存在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监督乏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局内各单位开展《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培训。二是督促县实验学校、大坪乡政府开展财务账和国资系统账比对,按照要求整改到位,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三是督促县发改局、县商务局等单位将门面出租出借纳入“三重一大”集体决议,采取了公开招租方式。四是督促县公检中心及时申报报废处置受损资产,确保资产账实相符。五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国资系统备案专项整治工作。县国资局印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国资系统备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问题13:关于自身资产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二是对局机关、乡镇财政所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局机关、大坪乡财政所、麦市镇财政所、五里镇财政所分别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清理核查,对未登记入账的及时登记入账,对登记错误的予以纠正。三是督促大坪乡财政所已将2020年至2024年原双龙财政所闲置房屋租金上缴国库。
问题14:关于乡镇财政所对村级集体“三资”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举办乡镇“三资”管理业务培训,加强对乡镇、村级财务人员业务指导,召开大坪乡乡村两级党建财务业务员培训、召开全县预算单位及财政系统学习培训(含农村财务管理业务培训)。二是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加大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力度,印发《关于印发通城县农村集体“三资”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三是对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责成整改到位,形成2024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
问题15:关于政府采购监管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采购股对2020年以来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形成了情况报告,并完成了2020年度至2024年度通城县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清理表,同时不断加强监督管理,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二是对全县政府采购单位和代理机构业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组织全县政府采购单位进行政府采购人内控建设分级管理业务培训会,在2025年大财政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会中,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进行培训。三是强化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采购结果与合同履行情况做到公开发布。四是印发《关于开展通城县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联合检查的通知》,于2025年8月份对政府采购单位的工作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问题16: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不力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在全县预算单位、县属国有企业及财政系统学习培训会上,对财务管理、财会监督相关、预算一体化等方面知识进行了培训。二是2024年联合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了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对代理记账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了联合检查,有效规范了我县代理记账行业的市场秩序。三是举办了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推动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四是印发《2025年财会监督工作计划的通知》,制定了2025年财会监督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全县财会监督工作。五是对通城县文化和旅游局、通城县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2020年至2024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跟踪督导。
问题17:关于对代理记账行业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基础工作规范(试行)》等内容,进一步提升代理记账机构的专业水平和合规意识。二是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税务局督促相关代理记账公司对无证经营和异地经营行为进行整改。三是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登记备案制度,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经营行为。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已备案审核。四是根据财政部财会[2018]32号文件精神,为规范代理记账行业秩序,加强代理记账行业监督,印发《关于规范会计行业协会履行职能职责的通知》。
问题18:关于局党组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重视不够,深入企业调研、服务少,惠企惠民政策宣传力度不大的问题。
整改结果:视同完成,持续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5年局党组深入企业调研计划,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切实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二是采取多种渠道开展惠企惠民政策宣传,提高财政政策的知晓度,组织活动对惠企惠民政策及法律法规进行讲解答疑、发放宣传册,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三是严格执行《通城县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及预付款管理办法》、《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招标文件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全面推行免收履约保证金政策,在政府采购项目中,严格按照免收履约保证金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分别向通城县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城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送关于政府采购项目跨区域评审的工作联系函,积极与两家单位沟通对接,不断完善跨区域评审、异地评审工作。五是按照县营商办工作要求,积极开展2025年度营商环境“双对标”活动,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报道力度。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问题19: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二是制定了2025年财政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清单,对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并进行责任分解。三是多层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局党组成员分别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局党组在第五次局党组理论学习活动中开展警示教育。五是局党组成员分别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就反面典型案例开展深刻剖析。
问题20:关于纪律执行不严格,存在违规发放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奖励性工资及年终绩效、受党纪政务处分人员违规评优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清理清退违规发放的奖励性工资及年终绩效奖并上交国库。二是对两名受党纪处分被评为优秀党员的决定予以撤销。三是下发《关于规范津贴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标准。
问题21:关于未运用身边案例做好警示教育工作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集中对3起开除党籍案件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教育。二是组织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在2025年第4期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会上谈警示教育体会,达到了“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问题2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未达到对全部人员、全部职权、全部过程的廉政风险“三全”防控要求,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对局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个人违纪风险点进行排查,并形成清单。二是印发《通城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局机关内控建设工作。三是成立专班对全局各业务股室和二级单位开展了内部控制检查。
问题23:关于机关公用开支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办公室组织业务人员对2022年文印费开支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作出情况说明。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关于推动党政机关学习贯彻过紧日子有关措施的通知》。三是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机关办公费用开支的通知》,对办公用品、文印进行集中管理,严格管控办公费用开支。今年以来,对各股室、二级单位领取办公用品进行登记,对办公用品进行统一采购审批,较好控制了办公经费支出。
问题24:关于违反公务接待管理制度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述违规公务接待问题逐笔进行查实,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整改、清退。二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湖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按要求执行。三是严格执行招待费管理制度,印发《通城县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重新修订了通城县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
问题25:关于违规领取补助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0至2022年局机关干部职工无相关证明领取下乡伙食补助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二是对下乡伙食补助逐笔进行清查,严格区分是否在接待单位就餐,对在接待单位就餐的,责成伙食补助领取人向相关接待单位补缴伙食费,完善报账手续。三是严格执行《关于通城县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县内公务差旅费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隽财发〔2022〕41号)文件要求,按程序报销下乡伙食费。经局机关核实,我局2023年至今没有发生领取下乡伙食补贴的情况。
问题26:关于超标准发放年终绩效奖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塘湖、北港、大坪三个财政所多发的年终绩效予以清退并上交国库。二是对11个乡镇财政所开展了内部监督检查,重点关注补助津补贴发放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三是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标准。
问题27:关于违规列支费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财苑小区花坛、休闲广场设施维修费用从基建个人账户列支,退缴局机关经费账户。二是将退休人员杜某返聘管理财苑小区基建账2019至2024年工资从基建个人账户列支,退缴局机关经费账户。三是进一步规范局机关经费支出范围,强化财务人员学习培训,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关于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有关措施的通知》、《通城县财政局关于严格控制机关办公费用开支的通知》、《通城县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等文件,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提升财务管理业务能力。
问题28:关于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资金支付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对我局近5年来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经费支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作下一步工作打算。二是对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经费支出开展自查,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今年以来,督促干部职工办理了公务卡,局机关及乡镇财政所均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三是组织召开2025年大财政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会,围绕农村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财会监督相关规定解读等进行业务培训,系统地学习了财务管理有关知识。四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资金直接支付到服务方,我局2025年1-4月未发生现金支出。
问题29:关于局机关转嫁费用给二级单位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2025年大财政体系建设专题培训会,围绕农村财务管理、预算管理一体化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和财会监督相关规定解读等进行业务培训,系统地学习了财务管理有关知识。二是局机关对2020年度至2024年度开展精准扶贫等工作乡镇财政所垫付的工作经费开展了自查,同时,局机关每年度与乡镇财政所做好了相关费用结算。三是坚决杜绝局机关转嫁费用给二级单位,今年开展乡村振兴等工作,未在乡镇财政所列支费用。四是印发《通城县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内部管理。
问题30:关于报账手续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相关财政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到位,补齐相关财务手续。二是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发票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意识。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印发《通城县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的通知,修订和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
问题31:关于派出纪检组日常监督方式单一,监督不全面,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对县财政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点评指导。二是利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展廉政教育讲党课活动,进一步加强与纪检组的联系。三是主动向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报送2025年以来的“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接受监督。四是在作风建设工作推进会上邀请县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作警示教育讲话。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32:关于担当精神不足,公务员登记不力、未积极定编定岗到人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向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呈报定编定岗方案,做到人编合一。二是加大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力度,解决了部分人员定编定岗等级晋升的问题。
问题33:关于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彻底,议事不充分,“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共通城县委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文件,进一步增强“三重一大”贯彻力和执行力。二是印发《通城县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推进和规范“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三是进一步规范党组会议记录记载,2025年以来的党组会议记录均规范记录。
问题34:关于党建主责意识不强,2020至2023年局党组班子成员未到分管联系的财政所讲党课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通城县财政局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党的建设。二是印发《通城县财政局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的通知,制定了2025年党建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三是制定年度局党组班子成员讲党课计划,2025年局分管领导已到分管联系的乡镇财政所讲党课。
问题35:关于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5年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方案》及《2025年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二是严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会议纪律,会议进行签到,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却因故不能参加,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向办公室报备。参会纪律情况作为个人年终评先评优考核重要依据。三是局机关党支部严格落实“六事联动”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要求,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四是局机关党委联合乡镇党委指导乡镇财政所落实好党务、政务、财务公开事宜。督促11个乡镇财政所及时公开党务、政务、财务情况。
问题36:关于用人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共通城县委关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若干意见》。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增加劳务派遣岗位5个并获批准。三是与人社部门加强对接,根据县人社局《通城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计划及管理实施意见》相关要求,对劳务派遣岗进行核对,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
问题37:关于执行机构编制政策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财政局“三定”方案,局党组印发《关于局机关内设股室调整的通知》,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撤销企业股、商贸股,职能职责归并至产业发展股。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向县委编办申报金融国际股单独挂牌运行并获批准。
(四)在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问题38:关于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制度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印发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的通知,修订完善通城县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方案。二是对局机关各业务股室和二级单位开展了202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
问题39:关于存在机关管理制度不规范、党员干部纪律管理不严明等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了《通城县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政局机关内部管理。二是严格执行《通城县财政局机关管理制度》,不定期开展考勤情况检查并进行通报。三是加大局机关纪律教育和督查力度,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专题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局党组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读书班暨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等,认真学习典型案例通报,提升干部职工法纪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强化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学思践悟,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牢记于心,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常抓不懈,做好后续整改工作。对于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对于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强跟踪督办,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紧盯不放,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对于需结合日常工作长期坚持落实的问题,保持“永远在路上”的积极态度,持续稳步推进,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3.建章立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将问题整改与制度建设结合,以问题为导向,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实现以巡察促整改、促监管。同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与财政工作统筹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以巡察整改为强大动力,全面推动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715-4069801;地址:通城县隽水镇银山大道南路6号;电子邮箱:2418915087@qq.com。
中共通城县财政局党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