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养老机构消防等安全管理,推进社会团体规范法人内部治理,保障养老机构入住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养老机构、社会团体双随机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养老机构、社会团体。
二、检查内容
对社会团体的监督检查;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虐老欺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现象检查;建筑消防设计审查和验收监督检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对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的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2年8月16日至9月15日
四、检查部门
由通城县民政局发起,通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通城县卫生健康局,通城县消防大队,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配合部门。
五、抽查比例
按民政局录入对象库的3%进行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检查组组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联合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个环节。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结合“防养老诈骗整治行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坚决防止工作不实、走过场,并做好防养老诈骗宣传。
(三)注重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长效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双随机联合检查,督促指导各养老机构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日常检查巡查、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制度,并形成制度化、常规化管理。
(四)强化督促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对安全排查隐患整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通城县民政局 通城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通城县卫生健康局通城县消防大队
通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