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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出台审计项目计划立项管理办法

来源:通城县审计局 日期:2026-03-27 09:37 编辑:包奇奕 字号:

通城:出台审计项目计划立项管理办法

为全面落实省厅深化拓展2026年“三个提升年”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更好地提升审计监督精准度和实效性。近日,中共通城县委审计委员会出台《通城县审计项目计划立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切实增强全年审计项目计划立项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行性,从源头上保障审计监督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经济卫士”作用。

该《办法》主要包括立项原则、立项建议的来源与征集、立项论证与研究、项目库管理与计划编制、立项审批与下达、计划执行与调整、监督与考核等七个方面,对审计项目立项、实施和调整全过程进行规范管控,为审计项目立项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办法》指出,审计立项必须遵守“四个坚持”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围绕中心。坚持数据引领,研究先行。坚持法定职责,覆盖全面。坚持量力而行,统筹兼顾。这“四个坚持”既充分体现了审计机关的政治属性,又彰显了审计专业的科学理念。把审计立项当课题研究,是从源头上规范审计监督,提升质效的重要手段,要深刻认识加强立项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践行,积极作为。

《办法》明确,要强化审计项目立项的全流程管控,重视立项前期的理论调研、部门建议和数据筛选等工作,聚焦全县经济工作中心、重大政策落实、重点领域监管、重点资金防控以及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研究会商项目建议、立项论证、建库评估、分类实施等事项,确保审计项目紧扣“政治—政策—项目—资金”这条主线不偏离,使审计重点与县域经济发展大局同向发力。

《办法》强调,要维护审计项目计划立项的严肃性。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减。在计划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政策调整及县委、县政府临时紧急交办重大事项,或被审计对象发生重大变化等情况,确需调整计划的,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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