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市级“星创天地”申报备案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和《湖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快星创天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科技通[2018]2号)文件精神,着力打造适应于农业农村创新创业需求的众创空间,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经研究,市科技局决定开展2018年市级“星创天地”申报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星创天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众创空间、推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的主阵地。主要依托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科技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载体,吸纳返乡农民工、大学生、农业致富带头人创新创业,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是打造的“乡村版”众创空间重要举措。打造市级“星创天地”,对进一步激发我市农业农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快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二、基本条件
申报备案市级“星创天地”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明确的实施主体。市级“星创天地”运营机构应是我市独立法人,具备一定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如:农业科技园区、涉农高校科研院所、农业企业、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社会组织等。
2.具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良好基础。有鲜明的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有适用的农业科技成果包;能促进农业产业链整合和价值链提升,带动农民增收脱贫致富;促进农村产业融合与新型城镇化的有机结合,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3.具备“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信息化,推进商业模式创新。
4.具有较好的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线下平台)。有创业培训、开放式办公场所和研发、检验检测、试验示范、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免费或低成本供创业者使用。
5.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创业导师和科技特派员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等方面服务。
6.具有良好的政策保障。深入研究和掌握各级政府部门出台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向创业者宣传并协助制定完善个性化的财税、金融、工商、知识产权、土地流转和科技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7.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组织申报备案材料,填报《咸宁市“星创天地”申报书》,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对本地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在申报书的审核单位处加盖公章,并填报《咸宁市“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科,电子版报送至邮箱2867556976@qq.com。
联 系 人:向美琳
联系电话:0715-8132106
附件:1.《咸宁市“星创天地”申报书》
2.《咸宁市“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
咸宁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10日
附件1
咸宁市“星创天地”申报书
星创天地名称:
场 所 地 址:
运 营 机 构: (盖章)
申 报 日 期:
二○一八年五月
(此表在申报书扉页装订,所填数据需有相关证明附件支撑)
申报“星创天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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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机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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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性质 |
事业单位□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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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创天地”实体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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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网站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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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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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网址/微店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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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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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手机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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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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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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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管理人员数量 |
人 |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人数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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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合作服务机构数量 |
家 |
创业导师数量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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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配场地建筑面积 |
平米 |
可提供给服务对象工位数 |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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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支配生产基地 |
亩 |
可调动种子基金等资本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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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组织开展活动 |
场 |
已入驻创客/新创企业 |
_人/_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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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提供材料均真实可靠,愿意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本单位已对申报书内容真实性进行审核 审核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编写提纲)
2.专职管理团队情况(含负责人简历)
3.实体场地建设情况(含可自主支配的试验示范生产基地情况)
4.网上平台建设情况
5.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包括企业入驻制度、培训辅导制度、融资投资制度、目标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
1.运营服务模式介绍
2.已具备的服务资源(含技术依托、中介机构等)
3.已形成的创业导师团队(含主要导师个人简介)
4.可调动的创业投融资资本情况
1.创客(新创企业)入驻情况
2.创业活动举办和服务开展情况
3.孵化培育的代表性企业情况
5.未来三年发展规划及目标
6.对科技部门“星创天地”工作的建议
相关证明附件
1.运营主体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2.自有场地产权证明(需与运营主体一致)或场地租赁协议;
3.实体场地、工位、生产基地照片;
4.管理机构设置与管理制度建设相关内部文件;
5.技术依托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投资机构等合作协议;
6.创业导师聘书或服务协议;
7.入驻新创企业营业执照及孵化服务协议;
8.入驻创客入驻协议;
9.创业活动举办照片;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2
咸宁市“星创天地”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
申报“星创天地”名称 |
运营机构名称 |
“星创天地”实体地址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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