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咸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咸宁市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咸科技发〔2015〕8号)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创业增收,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认定2018年度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以更好地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主体应是我市独立法人,有一定区域特色和经营规模,符合当地现代农业发展规划要求,区域优势明显,发展前景好,并具备以下条件:
1.科技水平先进。能够推广运用先进、成熟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和新设施等,科技含量较高,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2.示范作用显著。在推动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拓展生态保护、休闲农业、文化传承等新型功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明显,在实用技术培训、试验、推广中能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管理科学规范。有健全的管理机构、职责清晰,要求明确,规章制度完备,检查、监督与管理机制科学规范,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于6月1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农村科,电子版报送至邮箱2867556976@qq.com。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对本地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市科技局将于6月底按照《湖北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示范基地进行考核认定。
联 系 人:向美琳
联系电话:0715-8132106
附件:1.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2.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编写提纲
通城县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10日
附件1:
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基地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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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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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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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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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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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地概况 |
(发展概况,主要特色与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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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科技局 推荐意见 |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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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科技局 认定意见 |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报书
编 写 提 纲
一、拟申报的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下简称基地)建设的意义和重要性
1.分析该基地在所处的农业特色产业中的地位、优势和目前存在一些问题;
2.该基地建设的重要性,对所处产业发展的推动支撑作用和发展前景。
二、基地的科研基础条件
1.申报单位现有的技术人员、基础条件,对周边地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材料中要有社会、经济效益指标;
2.已实施农业科技计划项目情况;
3.技术依托和产学研合作情况。
三、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内容
1.三年建设目标;
2.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和实施步骤;
3.基地建设中的科技需求分析与预测,提出进一步将基地建设成为推动我市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转化应用平台的发展计划和措施。
四、附件(包括专利、品牌建设、合作协议、效益证明、图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