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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住房公积金年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

来源:(中国食疗网) 日期:2019-01-25 17:12 字号: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年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

2018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8年工作计划

第二部分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关于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关于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第一部分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为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由通城县人民政府和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双重管理,主要负责通城县行政区划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县政府机构改革核定的内设机构及县编委批复的局直属事业单位设置情况,纳入2018年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如下: 

(一)办公室

(二)归集管理股

(三)贷款管理股

(四)财务核算股

三、部门人员构成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底,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现有工作人员12人。核定的参公编制数3个,在编在岗人数3人;机关工勤编制数2个,在编在岗人数2人;事业单位核定编制数1个,实有在编在岗1人;在岗以钱养事2人,人事代理2人,劳务派遣1人及临时安置人员1人。

四、2018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落实年初县《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面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管理”总要求,紧紧围绕市定年度目标,重点加强公积金业务宣传推介,做大公积金贷款增量,在全面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基础上实现争先进位。

二、进一步加强全员业务技能培训,着力提高规范操作、综合处理、主动创新的能力,推行贷款、提取综合柜员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公积金贷款贷前、贷后管理,强化贷款发放、跟踪、催收等全过程风险控制,确保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

四、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落实情况检查、督办机制,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五、修订完善办事处工作目标考核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

六、做好2017年度档案整理工作;积极申报档案管理省一级,完善配套建设,为2019年通过验收打好基础。

七、积极申报、争创市级文明单位。

八、完成业务办理场所设施提升工程,进一步打造便民、舒适、现代的服务环境。

九、进一步转变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规定要求,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

十、不折不扣地完成好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基层党建、精准扶贫、“四城同创”、平安创建等各项工作任务;开展好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面对面、听期盼”大走访活动;统筹做好工会、计生、信访、“七五”普法等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非税收入、上年度结余结转;支出包括:基本保障支出、项目支出、项目不可预见费。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收支总预算241.85万元。

二、关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收入预算241.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85万元,占收入预算的24.33%;非税收入183万元,占收入预算的75.67%。

三、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支出预算241.85万元,其中:基本保障支出141.55万元,占支出预算的58.53%;项目支出100.3万元,占支出预算的41.47%。

四、关于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41.85万元,占2018年收入总额的100%。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233.51万元增加8.3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补贴、奖金等正常增长支出及公积金业务发展产生各项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数241.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基本保障支出141.55万元,占58.53%,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5.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6万元。

2、项目支出100.3万元,占41.47%,其中:公共预算类100.3万元,政府性基金类项目0万元。

(三)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41.8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拨款机关运行。2018的财政拨款预算数141.5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开展的日常办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财政拨款项目支出。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0.3万元,主要用于管理系统维护升级、服务大厅服务设施升级改造、政策性宣传及行政执法、公积金日常业务运营等费用开支。

五、关于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三公经费”及其他重要事项的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8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5万元减少了0.5万元,上涨(下降)幅度为5.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1、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兄弟县交流学习和乡镇前来办事,与2017年持平。

2、2018年公务用车费预算5.5万元,与2017年持平。 

3、2018年出国出境预算安排为0元,与2017年出国出境预算安排相比无变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万元,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万元。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比2017年相比增加了10.5万元,增加了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心系统备用机房建设、办公设备更新完善、信息化建设及服务场所标准化。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决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上年结余(转):指上年度结余经费。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城办事处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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