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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通城县下岗职工咨询2025年补偿政策事项

来源:通城县12345热线中心 日期:2025-12-31 09:27 字号:

诉求内容:市民来电,咨询通城县下岗职工的补偿金问题,市民为国企职工(通城县食品公司),1980年参加工作,1995年下岗,现单位已解散,想了解是否有相关补偿金及如何申请。

现收到市民求助通城县下岗职工咨询2025年补偿政策事项,通城县商务局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我局工作人员于2025年12月2日10:49分、12月3日9:40分与市民进行了电话联系,就该市民反映的其爱人2025年补偿政策事项进行了解答。2.经我局调查了解,该市民爱人于2003年12月参与所在企业破产改制,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领取了一次性经济补偿,补交了养老保险及失业保险,后于2024年10月办理了退休手续,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鄂人社发〔2019〕27号文件“超过正常退休年龄的人员、已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等不得办理补缴手续”及《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之规定,目前,该市民爱人不符合申请补交养老保险及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3.我局工作人员于12月3日9:40分将补偿政策事项进行解答,市民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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