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公众互动   >   来信回复
请问在通城县上班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在县域内购房时贷款使用?

来源:通城县12345热线中心 日期:2021-06-04 23:36 字号:

    2021年3月3日,杨先生反映:通城县县内购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请问在通城县上班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能否在县域内购房时贷款使用?之前听别人说通城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只能在咸宁市市内购房时还可以使用是真的吗?

    2021年3月4日,通城县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复:异地缴存职工(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或在本市工作)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凭《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需在本市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按本市当年最低缴存标准补缴 6 个月公积金。夫妻双方只有借款人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 40 万元。同一套住房办理先提取后贷款的,已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度加贷款额度之和,不高于购房合同总价款的 80%且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房屋证明资料:1.购买住房: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增值税发票;购买存量房(二手房)提供《存量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书》、契税税收完税证明;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套数证明。身份证明资料:1.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明。2.借款人(共同借款人)个人征信报告。3.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登记簿。4.结婚证(未婚人员面签单身声明)。

   杨先生表示满意。

附件:
  • |
  • |